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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3-11

加强节能灯监管 将劣质品扫出市场

(转自慧聪3月11日讯)

节能灯产品的大力推广和全面普及,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民生工程,深获民众赞许。劣质节能灯的大量涌现,在这一民生工程中加入不和谐音符,我们当尽力摈弃。

此时的中国,北京,无疑是最吸引人眼球的地方,正在召开的两会将全国乃至全世界大部分人的眼光聚焦于此。而参加两会的代表所提交的议案,又是焦点中的焦点,成为国内外各路媒体争相报道的题材,也成为普通民众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。认真履职的代表们所提出的议案或建议,针对性较强,大都是揭示性的、建设性的,以促进社会、经济安全、稳定、快速发展为旨归。

    全国人大代表、湖南艾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安安提出的“禁止劣质节能灯产品流入市场”的建议,经《潇湘晨报》报道,又一次将节能灯这一领域的内幕问题暴露在大众眼前。王安安说,目前全国每年约有6亿只劣质节能灯流入市场,这些节能灯,好比是“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”,让不少人对节能灯产生了误解,导致国家节能灯推广计划受到负面影响。

    王代表的这一建议,倘使得以贯彻执行,对于那些以制假售假谋取不当利益的厂商来说,将是沉重一击;对于长维持节能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节能灯市场的良性运转来说,却是一剂治标又治本的妙药良方。

    众所周知,2007年我国制定节能灯推广计划以来,经过2008年大力的推广,节能灯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广使用,虽然其普及率还不是非常广泛,但民众节能意识正逐步加强,这为后一轮的推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。今年,我国家进一步加强了节能灯的推广力度,前期初步确定推广规模为1亿只,比2008年扩大1倍。据相关机构估算,这一推广活动,将直接拉动消费10多亿元。显然,节能灯市场在今年又将是迅猛发展的一年,制售节能灯的厂商也将迎来诸多商机。但倘使监管不严,节能灯市场鱼目混珠的状态必定更为不堪。

    在国家实施节能灯推广计划之前,照王安安代表所说,每年即有6亿只劣质节能灯流入市场,当全国家节能灯市场全面繁荣发展之时,随着我国广大的农村市场的开发,唯利是图的商家制售劣质节能灯的行为必定更为猖獗,而流入市场的劣质节能的数目也必定更为惊人。之所以做出这一推测,是基于事实,而非妄加揣测。

    比如说,我国照明企业的聚集地——广东,其节能灯的合格率仅为14.3%,这是广东省工商局日前抽查了中山、江门等地区70家企业的70批次节能灯产品所得到的最新抽检结果。在广东这么一个企业比较集中、资金比较充沛、技术较为领先、质量监督还算到位的省份,其节能灯产品的合格率都是如此低下,其他地区节能灯产品质量能达到什么样的水准也就不难想象。

正本必先清源。要想从源头上净化节能灯市场,使节能灯市场处于良性运行的可持续发展状态,最大限度地减少劣质节能灯流入市场,在制订行业标准,提高产品入市门槛的同时,还必须净化从业人员的思想意识,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维权意识,将劣质节能灯完完全全杜绝于市场的大门之外。

    首先,制售节能灯产品厂商的当自觉提升其道德意识。不仅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,经销商也应该如此。厂商以生产和销售劣质节能灯牟利,不仅会带来资源的严重浪费,而且会损害消费者权益,属于不法行为,应当全力避免。厂商应该摈弃“人不为自,天诛地灭”的错误观念,以生产优质节能灯为己任,通过优良产品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。厂商在生产和销售活动中,即使不能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,但也当力求无所过错。

    其次,政府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应当加强。政府质监部门重在产品生产中和上市前的监督和检测,而不是企业产品上市后的抽检和曝光。在很多地方和很多新闻报道中,我们往往看看某地的某部门在一次抽查活动中,查出某某产品不合格比例达到多少等这类的数据。其实质监部门在市场上进行抽查的工作,就好比是“事后诸葛亮”一般,做的多是无用功。因为不合格产品上时后,已经浪费了诸多的人力物力,而且质监部门的抽检工作往往滞后,等公布出结果时,不少消费者已蒙受损失。

    所以,在质量监督检查的过程中,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加强职责意识,深入厂家,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帮助厂家把好质量关,既帮助厂家提升产品合格率,也为消费者保驾护航。当然,厂家也应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,提高产品质量。

    再次,消费者应该加强维权意识。消费者在购买节能灯的过程中,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,尽量购买优质节能灯。倘使被不法厂商坑骗,应该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节能灯产品的大力推广和全面普及,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民生工程,深获民众赞许。劣质节能灯的大量涌现,在这一民生工程中加入不和谐音符,我们当尽力摈弃。

 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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